各系(部)、相关学生:
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关于转专业的管理办法》,拟进行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指导学生学习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转专业的管理办法》。
二、转专业的程序
拟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和拟转入系同意,教务处长批准,并填写《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到教务处学籍室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摘要)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修完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相应课程并取得最低毕业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同档次或高档次,转专业后所取得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学分无效,必须重修;其它课程学分,可作为转入专业的任选课学分。
四、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到教务处办理成绩认定和课程的重修及补修手续。
五、本次办理转专业手续的时间为2007年11月23日至2007年11月3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六、本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初参加原班级的补考。
七、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直接到新班报到。